吴越昊,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(非法学)专业,现任球速体育 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。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在凌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工作,2025年8月至今在凌海市双羊镇明字村工作。
扎根实践
在履职尽责中感悟成长

▲吴越昊参与矛盾纠纷化解
来到凌海市开展基层实践的第一年,我在市检察院刑检部门担任检察官助理。在这个工作岗位上,我参与了人身侵害、经济犯罪、生态环境等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,在一件件具体案件中、一位位鲜活当事人身上,我体会到法律对维护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、对社会秩序稳定与社会治理的关键作用。尤其是在协助处理一些涉及矛盾纠纷化解、未成年人保护的案件时,我更加深刻认识到,司法工作不仅要精准适用法律条文,更要注重法理情的融合,用心用情化解矛盾,传递司法温度。一线办案经历极大地增强了我的法治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。
去年9月份,我来到乡村一线工作,从参与“三资”清查,开展普法宣传,到全程参与村两委换届工作,看到了更为广阔的基层图景。在开展“三资”清查过程中,我协助村委建立清查台账,逐笔核对银行存款、现金和债权债务;实地丈量核实耕地、林地、水面及闲置校舍、厂房等,重新评估价值并拍照登记;规范合同管理,对长期低价承包、口头约定或“人情合同”进行梳理整改。在这些具体的工作中,我走到了田间地头,走进了村民每天的生活当中,从而理解了基层治理的现代化,不在于书本和文件中,而是用真心去读懂群众,用脚板去丈量民情,在法治框架下灵活化解一个个具体矛盾。
学思践悟
在基层沃土中深化认识

▲吴越昊为生活困难群众送去慰问品
在凌海市司法一线的实践与在乡村建设的一线实践,让我对基层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与感悟:一方面,“法治”与“德治”、“自治”必须协同发力。基层检察院的工作让我看到法律的刚性约束力,而乡村治理则更凸显了村规民约、乡风文明的柔性教化作用以及村民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。未来的基层治理,需要进一步推动三者深度融合,以法治保障公平底线,以德治浸润人心,以自治激发活力。另一方面,“服务”与“发展”需要紧密联结。基层工作本质是服务群众。这种服务不能停留在解决眼前问题,更要着眼于长远发展。比如,在乡村,普法宣传要结合村民的实际需求,我们村的产业以农业为主,在开展普法过程中要着重强调农耕地的环境保护、普及农产品销售过程中遇到纠纷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等,从而提供精准法治服务,赋能乡村振兴。
立足基层
在实践中提升个人工作能力

▲吴越昊参加检察听证会
两年的基层工作让我在“法理”与“乡情”之间思考如何进行平衡,提升自己从事检察工作能力。
一是群众工作能力。检察官接访释法时的耐心,与村干部入户走访时的真诚,本质上都是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。我学会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释“取保候审”,也用记在心上的牵挂去回应群众对乡村人居环境提升的期盼。法治的威严与服务的温情,是赢得信任的一体两面。
二是矛盾化解能力。刑事案件中的刑事和解与乡村治理中的人民调解,有异曲同工之妙。它们都考验着找准症结、平衡利益、促成共识的本领。我逐渐能将检察办案中证据审查的严谨性,用于村务纠纷中关键事实的厘清。又能将乡村调解中换位思考的共情力,用于调节轻微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与被害人的矛盾纠纷。
三是底线与系统思维。检察工作让我时刻绷紧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,这让我在处理村集体“三资”清查等敏感事务时,更加关注程序的合法性。同时,乡村工作让我明白,一个刑事案件可能关系家庭、教育、社会保障等问题。这让我在看待检察工作时,感受到了“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”的深远意义。